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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次公安分局全力开展“元宵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时间:2021-02-25 10:3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元宵节临近,安次公安分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安次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域禁止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通告》,不断加大巡查巡控和查处力度,在安次区全区域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元宵佳节。牛年除夕以来,安次公安分局共查处涉烟花爆竹的非法运输储存、非法燃放案件43起,对40余名涉案人员进行了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
       典型案例
  1、2021年2月11日12时许,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北史家务派出所民警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巡逻中发现,在廊坊市安次区K2狮子城某底商门口有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对违法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王某某行政拘留五日。
  2、2021年2月11日11时许,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调河头派出所民警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巡逻中发现,调河乡某村超市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超市经营者李某某行政拘留五日。
  3、2021年2月11日18时许,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东沽港派出所民警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巡逻中发现,在安次区东沽港镇某居民院内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民警上前制止后,将违法行为人张某带回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罚款贰佰元整。
  4、2021年2月11日18时许,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仇庄派出所民警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巡逻中发现,仇庄乡某村街道上有人正在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迅速上前制止,将违法行为人刘某某带回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刘某某罚款贰佰元整。
  19时许,仇庄派出所民警发现在某村街道上有人正在燃放烟花爆竹,民警上前制止并将违法行为人张某带回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罚款贰佰元整。
  安次公安将严格查处违反禁燃禁放规定的行为,呼吁社会单位、各行各业要加强教育管理,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绿色、文明的节日环境。如发现违反规定燃放、售卖烟花爆竹行为,可及时拨打110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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